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实施时间】2000-02-16【发布单位】建标[2000]38号
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建标〖200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修订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建标[1998]10号)要求,由我部组织修订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停止使用。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