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建工〔2017〕95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文件精神,我厅决定于2017年3月至12月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厅制订的《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建筑
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扎实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5.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我厅决定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育功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火 宏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组 员:王光照 省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张天军 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王 勇 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曹宝恒 甘肃省建设稽查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3月底之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至7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对所监督的工程全数检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对县级所监督工程抽查数量不少于30%,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我厅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 2017年12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我厅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至合格,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于处罚权限在省建设厅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单位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建议上报我厅,我厅将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企业、个人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职业健康、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社会影响较大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四)加强宣传,督促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五)认真总结,按时汇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认真做好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并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1日前,将阶段性总结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及其实施情况汇报表于9月1日、12月10日前,通过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报送至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等情况将作为省建设厅对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年终安全考核的一项内容。
联系 人:邵旭辉
联系电话:0931-8463500(兼传真)
附件: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
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段: 年 月 日至 月 日
行 动 开 展 情 况 | 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数量(个) | ||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项目数量(个) | |||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覆盖率(%) | |||
企业自查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项) | 一般隐患(项) | ||
重大隐患(项) | |||
自查自纠整改率(%) | 一般隐患(%) | ||
重大隐患(%) | |||
主管 部门 检查 情况 | 本辖区派出检查组次数(每发文成立检查组算一次) | ||
检查施工项目(个) | |||
检查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项) | 一般隐患(项) | ||
重大隐患(项) | |||
整 治 情 况 | 经济处罚 | 起数 | |
金额(万元) | |||
下发整改通知书(份) | |||
责令项目停工整改(个) | |||
建议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家) | |||
建议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家) | |||
建议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 | |||
建议责令从业人员停止执业(人) | |||
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人) | |||
宣传 情况 | 阶段总结通报(次) | ||
媒体宣传(起) | |||
曝光案例(起) |
注:本表为本辖区内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