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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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49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6日02:44:58 打印此页 关闭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甘建工〔201769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

目前,我省各地建设项目陆续恢复施工。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现对复工前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甘安办发电〔20176号),通报了2月中旬以来,全省多个行业接连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包括220日,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湾子村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污水管道施工过程中管沟坍塌,造成4人死亡的事故。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措施不力,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复产复工把关不严等问题。

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近期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实管用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高度重视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在建项目进行全数自查自改,加强对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逐级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

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立复工安全检查小组,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组长,对企业下属所有要求复工的项目部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复工工程项目要成立建设、施工、监理共同组成的复工联合检查小组,负责对本项目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主要内容为: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深基坑(沟槽)开挖、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邻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食堂卫生、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情况;对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土方覆盖、车辆清洗、防噪声等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也要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整改。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以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后,报施工企业复工安全检查小组;经复核检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向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的监督机构递交复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选派熟悉现场、懂专业的检查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予批准复工。切实做到严格按标准检查、严格按法律法规执法。

三、继续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甘建发电〔201660号)、《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甘建安质〔201633号)要求,继续做好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按照建档、评估、整改、销号的程序进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查处建筑施工中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标准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要把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尤其是针对春节过后,现场从业人员人心不易稳定、新入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施工单位要对全部从业人员进行节后安全教育,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对新进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复工工人再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恢复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风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机构要对所监督的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及施工企业未认真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认真进行复工前检查及整改,现场存在隐患,擅自恢复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未经安全监督检查擅自恢复施工的,要通报批评,发生事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理。

我厅将在3月上旬对天水、陇南、嘉峪关等部分市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建筑工程恢复施工审批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227

附件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审批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安全管理

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教育,安全专项方案,应急管理等情况。

2

临时用电

外线电路防护、场内架空线路、电缆敷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是否有效。

3

安全防护

安全网是否按规定设置,临边、洞口防护,安全通道防护棚等是否符合要求。

4

起重机械

施工机具

起重机械基础、金属结构、垂直度、附墙、钢丝绳、制动器、安全装置及各类施工机具完好情况。

5

深基坑

基坑支护及排水,对邻近建筑物影响,沉降、变形观测记录情况。

6

脚手架、

卸料平台

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吊篮是否符合要求。

7

模板工程

是否按照审批后的方案搭设,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8

消 防

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落实消防责任人。

9

扬尘防治

现场围挡、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土方覆盖、车辆清洗、防噪声等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建设单位检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企业章)

监理单位检查意见:

总监签字:      

              (监理部章)

施工单位检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企业章)

安全监督机构意见:

监督组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监督机构章)

上一条: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