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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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700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01日12:28:13 打印此页 关闭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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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建消〔2020〕32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印发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建设〔2019〕173号)、《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暂行)》(甘建设〔2019〕351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通知(暂行)(甘建质〔2019〕3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暂行)》(甘建设〔2019〕375号)等文件,有效推进了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顺利承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全面开展。但从全省实施情况来看,各地工作仍存在机构设置和人员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平衡、服务质量和效率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等问题,制约了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重大意义

住建部门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进行的,是国家深化消防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体现本次机构改革成效的关键所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要亲自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范围住建部已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我厅已印发了相关文件,各地要按照住建部和我厅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必审必验项目要做到应审全审,应验全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客观确定市(州)、县(市)区间的具体分工,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主动深入项目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注重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公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受理部门、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做好为民便民服务;公布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畅通投诉通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三、着力解决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机构和人员问题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省委编委于2019年11月25日批准我厅设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专门负责指导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全省市(州)县(市、区)的机构设立工作严重滞后,目前仅张掖市、嘉峪关市住建局设立了专门科室,高台县、庆城县、正宁县等3个县(市、区)住建局设立了专门股(室),山丹县设立了消防技术服务站(全额事业),机构和专职人员的配置对比全国设置平均水平相差较大,此问题制约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正常开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编办多请示汇报,力争在3月底前落实机构和专职人员。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督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工作,并将本地区落实情况半月一次(8日、23日)向我厅报送(样表见附件1)。

四、注重发挥服务机构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已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特殊建设工程,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依法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装修项目(含二次装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要求予以受理,不得推诿拒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抽查以及未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注重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和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支撑作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技术专家进行技术审查论证、检测、验收,所出具的结论可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出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抽查意见的重要依据。

五、督促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及提交的结论性意见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监管效能。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防工程质量安全。

六、组织开展在建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摸底工作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涉及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在建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排摸,摸清在建工程项目底数,建立项目台账,实行跟踪监管。根据排摸情况,主动对接服务,做到工作早着手、早谋划、早安排。对历史遗留项目或问题项目,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月向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报送项目统计表(样表见附件2-5,每月的23日同其他要求报送的信息一同报送),信息报送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准确。

七、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甘肃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主动与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做好消防竣工验收结果信息共享工作。充分应用BIM等技术,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建设工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扎实有效的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教育,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干部队伍,同心协力、担当作为,努力开创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新局面。

联 系 人:陈韶琨  王亮

联系电话:0931-8929564

邮    箱:zjtxfjd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承担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统计表

3.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项目统计表

4.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统计表

5.在建工程项目统计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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