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年检查问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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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28 更新时间:2018年09月23日09:55:00 打印此页 关闭

建设部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年检查问题汇编

 

一、工程资料

1.盘卷钢筋调直后未检测重量偏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15)5.3.4条之规定。

2.验槽记录时间早于地基承载力的检测时间;无结构混凝土开盘鉴定报告、预拌(商混)合格证,不符合《拌混凝土》(GB7T14902-2012)的规定。

3.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搅拌站技术负责人未签字,不符合《预拌混凝土》(GB4902-2012)的规定。

4.桩基试桩检测数量不足,工程桩检测中声波透射法和低应变检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5.沉降观测点被基础回填覆盖,无法进行沉观测(现场未按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不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3.0.1-2条规定。

6、基坑变形监测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7、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8.无填充墙砌体植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无监理验收意见,且未注明时间。

9.混凝土施工记录资料中内容不全,缺少塌落度实测数据。

10.隐蔽记录中钢筋规格与实际不符,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1.1条。

11.钢筋焊接接头未委托检测公司进行工艺检测。

12.地下室结构防水材料抽样检测结果不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附录A中防水材料的质量指标要求。

13.无现场混凝土框架柱、剪力墙的爆模修复方案和记录。

14.监理单位核批施工单位报审资料时,签署结论意见不规范。

15.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到岗履职,资料中签名有代签现象。

 二、质量行为   

 1.监理单位存在以下问题:①、总监前后不一致,监理部人员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②、监理规划、实施细则针对性较差;③、隐蔽验收记录监理未给出意见。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之规定。

 2.型钢混凝土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箍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出具正式施工图变更和审查。

 3.监理买施细则无针对性,缺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对质量问题通知单的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复查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之规定。

 三、安全生产方面

1.悬挑钢管脚手架最上一挑剪刀撑未同步设置,局部立面剪刀撑未设置,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 10. 10条。

2.悬挑钢管脚手架部分悬挑钢梁的立杆定位点距离悬挑梁端部小于1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7条的规定。

3.悬挑钢管脚手架悬挑钢梁与锚固螺栓的间隙未楔紧,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3条的规定。

4.部分悬挑钢管脚手架悬挑钢梁锚固螺栓长度不足,部分悬挑钢梁末端伸出锚固螺栓长度不足200mm,,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5条。

5.悬挑钢管脚手架底部、侧向局部封闭不严密,违度《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1条的规定。

6.采光井脚手架与结构间连墙件缺失较多,局部立杆接头处变形,与建筑间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4(强条)、《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JGJ51210-20168.2.8条。

7.钢管脚手架部分主节点处水平杆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小于100mm,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 11条第5款的规定。    

8.扣件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抽样检测就已投入使用,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1.4(强条)。   

9.悬挑脚手架底部封闭不严,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1条的规定。   

10.悬挑钢管脚手架未对悬挑钢梁进行基础验收,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2.1条。

11.钢管脚手脚手架作业面脚手架脚手板未铺设,施工层以下未按要求用安全网封闭。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9.0.11条。       

12.钢管脚手架内侧与框架结构洞口相邻,坠落基准面大于2米未设置防护栏杆,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20 1 14.1.1(强条)。

13.悬挑钢管脚手架端部一根立杆下未设置悬挑钢梁,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9条。

14.悬挑钢管脚手架悬挑梁出楼面处未与楼面结构锚固,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5(强条)。                     

15.悬挑钢管脚手架悬挑梁末端伸出长度不足200mmo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5条。

16.悬挑钢管脚手架悬挑梁锚固螺栓长度不足,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5条。

17.悬挑钢管脚手架悬挑梁与锚固螺栓杆之间未楔紧。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5条。

18.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离主节点距离过大,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3(强条)。    

19.脚手架上竹片脚手板两端未固定。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4条。      

20.塔式起重机附墙处脚手架立杆部分缺失、变形,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3条。                                     21.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设置安全网兜底,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9.0.11条规定。

22.楼面洞口防护措施大量缺失,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强条)。

23.作业面临边、楼层临边防护缺失普遍,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2(强条)。

24.电梯井自制提升式操作平台未编制专项方案,每次提升使用前未进行检查验收,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1.1条。

25.悬挑钢平台钢丝绳在结构转角处未垫软垫物,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4.7条。

26.卸料钢平台安装安全技术交底中钢丝绳卡设置要求与《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不符。                                         

27.脚手架安全专项方案编制依据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已经过期。   

28.作业处楼梯梯段临边防护缺失,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2条。       

29.柱子钢筋作业坠落基准面2m以上,操作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5.2.6条。

30.作业面临边、楼梯梯段边防护栏杆缺失,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强条)。  

31.部分作业面洞口未采取封堵措施,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强条)。

32.外墙阳台板、空调板、分隔墙等结构施工临边安全防护缺失,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强条)。

33.楼面局部洞口未封堵,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强条)。                                           34.作业面临边防护局部缺失,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条(强条)。  

35.建筑物外围边沿处防护栏杆未设踢脚板和安全网,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3条。           

36.阳台栏板高度不足800mm,未设置防护栏杆,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5条。   

37.采光井处外墙面临边防护踢脚板和安全网未设置,竹片脚手板未封严密。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3条。  

38.楼梯梯段边防护栏杆缺失,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2条。  

39.电梯井内隔离设置距离大于2层,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3条。  

40.电梯井防护门底距离地面高度大于50mm,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2条。  

41.整体提升卸料钢平台下方小操作平台侧向防护不严密。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4条。

42.模板支撑立杆、可调托撑没有与传力钢管保持上下一轴线,偏心受力,U型支托与钢管间、隙大,违反《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条(强条)。

43.结构顶梁、板模板支撑先行拆除,违反《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1.87.3.4条。

44.轮扣式钢管模板支撑体系立杆上部伸出最上一道水平杆距离大于650mm,部分立杆间纵横向水平杆缺失,立杆与板底传力钢管上下不处于同一轴线,违反《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条(强条)。   

45.模板支撑体系立杆上部纵横向水平杆缺失,违反《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条。  

46. 落地钢管脚手架外侧没有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其他措施封闭防护,违反《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第11.2.4条。

47.脚手架搭设、拆除单位不具有相应资质,脚手架搭设方案为向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48.地下一层一处梁(400~1700),集中线荷载超20KN/M2,超过一定规模,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已施工完成。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 

49.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未重新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即组织实施。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50.模板支撑采用轮扣式钢管支撑体系,最大支模高度5.5米,没有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方案参照《建筑施工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编制,缺乏依据也未经专家论证。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规定。      

51.悬挑钢管脚手架专项方案规定连墙件应该使用双扣件将水平短钢管与楼层结构预埋件固定,现场实际采用单扣件与预埋钢管固定。在转角部位悬挑钢梁没有按专项方案从楼层挑出,而是搁置在下部悬挑钢梁上。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52.危大工程清单在模板支撑项目中漏项,商业3层局部层高5. 5m,未列入卮大工程清单。

53.模板支撑采用轮扣式钢管支撑体系,支模高度6米,没有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万案参照《建筑施工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缺乏依据也未经专家论证。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规定。

54.项目经理未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2号)要求,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加盖注册章。

55.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

56.危大工程巡视监控记录资料无,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57.安全专项方案公司相关部门审核记录无,基坑专项方案论证总包单关人员未参加,违反了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全管理办法》第八条。

58.模板支撑采用插扣式钢管支撑体系,最大支模高度大于5米,没有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方案参照《建筑施工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缺乏依据也未经专家论证。违反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规定。

59.施工单位为按规定组织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

60.脚手架安全交底记录中1 7名作业人员,只有7人持有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还有部分不是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 75号)。

61.参加脚手架方案交底的1 2名作业人员只有3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违反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

62.脚手架作业人员部分未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强条)。

63.项目经理带班只有部分带班检查内容,没有带班生产记录。违反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四条。

64.项目部安全部三名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5.整体提升脚手架防坠落装置采用每次升降都需要手动复位的装置,升降设备没有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违反《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4.5.3条。   66.整体提升卸料钢平台升阵设备固定在主框架上,没有单独固定在建筑结构上,违反《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4.5.3条。   

67.插扣式模板支撑立杆伸出最上道水平杆的长度1. 05m

68.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进场无进场复试报告。

69.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缺少信号司索作业人员)。

70.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缺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自检合格报告)安全验收。

71.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未审批)进行审核。

四、临电方面

1.钢筋加工区一加工机械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而采用了保护接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条的规定(强条)。     

2.一分配电箱三路PE线串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46-2005)8.1.11条的规定(强条)。  

3.一分配电箱二路PE线未与保护零线端子排连接,保护零线端子排未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1条的规定(强条)。  

4.临时用电专项编制人不具备电气工程技术资格,违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4(强条)。

5.临时用电验收资料无,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1.5(强条)。

6. 临时用电方案缺乏正对性,缺少临时用电工程图纸等。违反《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2条。   

7.一开关箱直接控制三路插座,且两路插座PE线串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3(强条)8.1.11(强 条)。     

8.钢筋加工区一台弯曲机外壳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而采用了保护接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屯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5.1.1条的规定(强条)。   

9.分配电箱一分路引出再接分配电箱,违反三级配电原则,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条。电箱金属门与箱体没有使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3条。  

10.钢筋加工机械金属外壳未与PE线连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强条)。   

11.分配电箱中六个插座PE线串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0<强条),第8.2.15(强条)               

五、起重机械方面

1.塔式起重机安装方案针对性不强(无辅助设备性能及布置位置

图),安装方案未按照要求进行审批,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11条规定,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 66号)第十二条规定。

2.群塔作业方案针对性不强(缺少各塔式起重机的重叠范围及顶升顺序)。

3.未按要求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验收,缺少安装单位自检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和联合验收时间程序不对,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4.15条、第3.4.16条、第3.4. 17条、第3.4.18条规定。

4.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申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测(无记录),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 6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5.塔式起重机顶升(加节)附着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3条(强条)规定。

6.缺少顶升(加节)附着验收,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 66号)第二十条规定。

7.塔式起重机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1 0条,回转支撑连接螺栓松动1条,附着杆连接螺栓松动1条,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4.13条(强条)规定。

8.塔式起重机使用的吊索编结长度不够,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6.2.3条规定。

9.塔式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台零位保护失效。

10.塔式起重机信号司索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3条(强条)规定。

11.缺少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协议。

12.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整改记录不真实、齐全,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4.0.21条规定。

13.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功能失效,幅度限位器(起重臂根部)功能失,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16条(强条)的规定。

14.塔式起重机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6条,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4.13条(强条)规定。

15.塔式起重机起升钢丝绳在起重臂端固定不符合要求(未设置桃形环),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6.2.4条规定。

16.塔式起重机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16条(强条)的规定。

17.回转限位器失效、幅度限位装置失效、变幅小车缓冲器缺失,违反《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6.3.4、第6.3.2、第6.9条规定。

18.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19.塔式起重机顶升(加节 )附着安装作业无安全技术交底,无联合验收记录,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条规定。

20.塔式起重机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4条,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4.13条(强条) 规定。

21.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不符合要求,(无塔式起重机信号司索人员签字)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4.0.2条(强条)规定。

22.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和检测(无记录),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今1 6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23.塔式起重机回转限位器功能失效(未接线),违反《建筑施工塔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2.0.16条。

24.塔式起重机变幅钢丝绳在小车端固定不符合要求(绳卡卡结方向不对),违反《建筑施工塔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6.2.4条。         

25.塔式起重机附着框使用不符合说明书要求,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4.13条(强

条)规定。

26.塔式起重机使用的吊索编结长度不够,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6.2.3条的定。

27.监理单位未按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进行现场监理(无现场监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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