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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进行上岗和延期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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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年12月28日16:17:56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进行上岗和延期考核的通知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部门:省安质局       发布时间:2017...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进行上岗和延期考核的通知

甘建安质〔2017〕30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兰州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甘肃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需求,进一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请示省建设厅同意,我局决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进行上岗和延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检测机构:检测员,包括各类别检测岗位。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测员。

二、考核基本条件

(一)上岗: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应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年龄在18-60周岁的在职人员;经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合格并出具培训证明的人员。

(二)延期:取得相应的检测员上岗证书三年有效期已到(2018年3月到期的证书),年龄在18-60周岁的在职人员;经企业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并出具继续教育证明的人员;近三年从事检测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三)企业自行组织检测人员培训,要做到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申请上岗考核的检测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

三、考核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申报检测员上岗、延期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登录企业维护平台(http://61.178.32.165/

GSJZJGCollection/mLogin.aspx)进行相应类别考核的报名。

(二)审核权限: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对企业申报的检测员上岗、延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要求企业提交《上岗考核申请表》、《延期考核申请表》、一寸彩色近照、原岗位证书,并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汇总上报省安质局,省安质局对其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形成参加上岗考试和延期人员的名单。

四、考核及发证

(一)上岗:对复核合格的上岗人员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上岗证书。

(二)延期:对复核合格的延期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发延期证书。

(三)考试标准。考试试卷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试内容

(一)检测员:《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岗位培训教材丛书》(可从省安质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学习)。

(二)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教材)》(参考书籍:《商品混凝土》,张承志著,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10月)。

六、工作要求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本通知中基本条件要求,对申请报名人员在平台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可以提交纸质资料并进行报名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

七、其它

请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指定一名审核人员负责检测人员网上报名审核工作,并于12月27日前将审核人员姓名、监管平台身份识别锁的编号和联系方式报到我局,我局将开放各审核人员识别锁的权限并及时开展报名审核工作。

平台报名过程中若遇到技术和业务方面的疑问可以申请加入QQ群(655451348)进行咨询。

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芦惠  王国钰

联系电话:0931-8472717(兼传真)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