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5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来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66 |
11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96 |
16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 |
66 |
11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72 |
120 |
二、证书领取
1、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相关单位统一填写《领取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
2、领取证书时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非考试单位领取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持原考试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他单位领取的介绍信方可领取。
三、领取证书时间
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4月28日(节假日不受理)。
四、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31-8487394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四层
附件2:领取2016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花名册.doc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