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省完成了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的集中复审工作,形成了复审结论,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建筑拒水粉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等9项甘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见附件1)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等102项甘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三、按照《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对甘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编号进行规范,调整为:DB62/T 3XXX-2XXX(推荐性)和DB62/ 3XXX-2XXX(强制性),其中“DB62/T”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DB62/”为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3XXX”为发布标准顺序号;“2XXX”为发布标准年代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批准发布的甘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执行新的编号规则,现行原标准编号的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文本暂可继续使用,当标准再次印刷或修订时按新的编号规则对标准编号进行调整。
附件:1.甘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废止目录
2.甘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类)继续有效目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