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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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01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07日01:26:14 打印此页 关闭
 

1、确定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并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参加图纸会审;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检查和监督监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并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组织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6、组织审查开复工报审表,并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组织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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