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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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15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7日21:58:20 打印此页 关闭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通知

【实施时间】2000-05-12【发布单位】建办建[200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建设部第22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抓紧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格式,现将表格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此格式统一印制。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单位名称  勘察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备案日期   设计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资质名称  工程地点      监理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  结构类型      竣工验收意见  工程用途      勘察单位意见  开工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许可证号      监理单位意见  施工图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市政基础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使用文件;

  7、施工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备案意见

  备案机关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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