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甘备案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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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18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5日16:36:47 打印此页 关闭
 

省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甘备案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省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甘备案实行单个工程项目备案。备案核准意见书仅对所申请备案的单个工程的检测项目有效,在该工程项目检测工作完成后,备案证明自动作废。

二、检测机构在甘开展检测业务,应先获取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委托合同,在开展检测工作之前提交资料到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三、申请备案时,提交备案申请表纸质资料一式二份(申请表在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sjszj.gov.cn/下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版。

四、附件材料包含以下内容(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计量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检测机构法人代表、在甘开展检测业务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甘从事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在甘检测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文件;

(七)在甘检测的办公、试验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八)检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与委托方签订的检测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机构及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十)检测工作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相关业务检测业绩3—5项)

(十一)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对提交资料齐全,符合项目备案条件的备案申请,由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检测项目备案核准意见书。

附件:

1、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

2、检测项目备案核准意见书

上一条: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