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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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862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27日15:27:14 打印此页 关闭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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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建服〔2020〕29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工作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服务水平,为吸引实力强、信誉好的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在我省投资兴业、拉动就业营造宽松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做以下调整:

一、自2020年9月28日起,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或“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经省住建厅在线登记后,即可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关业务,各市(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登记。

二、省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完成入甘登记后,在线生成、打印的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可作为完成入甘登记的证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扫描该表的二维码,或登录省住建厅网站(zjt.gansu.gov.cn)查询企业基本信息。

三、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应当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完成入甘信息登记后,应及时更新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因企业未及时更新和完善基本信息,导致在甘相关业务开展受到影响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虚假信息的企业,将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抄告企业法人注册地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四、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完成入甘信息登记后,要严格遵守甘肃省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要求,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2.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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