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住建局对7位评标专家和12家投标单位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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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664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23日14:29:51 打印此页 关闭

白银住建局对7位评标专家和12家投标单位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一、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甘肃中天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12家投标单位串标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信息,白银城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纺织路街道辖区)施工一标段投标人甘肃中天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甘肃中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标段投标人甘肃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导航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城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龙路街道辖区)施工三标段投标人甘肃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天水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七标段投标人甘肃华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白银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造项目(纺织路街道辖区银西片区)施工二标段投标人甘肃立城建设有限公司和甘肃昱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家投标单位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未通过可疑性分析。
       经查,12家投标单位在参与的项目中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金润软件公司电脑分析的结果,认定为串通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给予甘肃中天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甘肃中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导航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水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华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立城建设有限公司和甘肃昱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招标控制价5‰的处罚,给予12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处以单位罚款的5%的处罚,共处罚金91.2万元,罚款已全部上缴国库,现已处罚完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杨志军、李慧、白银宝、张新平、杨文武、关惠霞、张祖振等7位评标 专家违规评标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评标专家:
       经查,2020年5月21日白银市城区生态水系连通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在评审过程中,由招标人(白银市给排水公司)专家杨志军、李慧和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成员白银宝、张新平、杨文武、关惠霞、张祖振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情况下,继续评审,并确定中标人。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七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规定,导致评标结果无效。
       为严肃评标纪律,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杨志军、李慧、白银宝、张新平、杨文武、关惠霞和张祖振等7名评标专家禁止其一年期限内参与评标的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该项目重新招标。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诫,进一步端正评标态度,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评标纪律,不断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
       本处理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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