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防办、兰州新区人防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按照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行“不来即享”,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以后到期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0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二、省人防办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人民防空工程乙级以下监理资质许可、甲级资质备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许可、甲级资质备案,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备案五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各级人防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精文简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人防建设上。
四、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大自建人防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保证年度投资预算全部落实落地。新开工的和在建人防工程要加快建设进度。
五、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大已建成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力度,为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六、各级人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0〕11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对租用人防工程、各级人防部门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转租、分租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